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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3 18:50:35阅读次数:8483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33,600,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日产工业园天籁大道3号

  咨询联系人:万涛

  咨询电话:0710-3333670

  传真电话:0710-325642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